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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殡仪服务中心
文章作者:system 上传更新:2025-05-20 11-56-19

沙湾殡仪服务中心 一、丧事办理流程
开据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遗体需凭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五保户或故于家中的老人可凭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到就近的医院换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者或无名尸,需凭区县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火化手续。
联系丧事业务点:家属需与殡仪服务中心联系,确定丧事的时间,选定殡仪馆,预定殡仪车、告别室等事宜。
接送遗体: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时间、地点等候殡仪车,同时携带好死亡证明。
在殡仪馆:举行告别仪式,火化遗体后,挑选骨灰盒,并交纳丧葬费用。若当日取走骨灰,需提前声明。
二、丧葬费领取流程

遗属领取丧葬费需准备以下材料并提交给死者原单位人事部门,原单位会为遗属到当地人事局工资管理部门或社保局填表盖章送批:
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
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填写)。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
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需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
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
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银行账号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标注联系电话。
三、火化手续及流程

取得死亡证明:丧家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然后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凭死亡证明到住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联系殡仪馆:领取死亡证明后,即可与殡仪馆或火化场联系,预定接尸时间,并告知相关信息。
办理火化手续: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随车家属需到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并办好交款等项手续。取骨灰一般需要二至三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可办理提前取灰手续。
开追悼会(如需):丧家或单位需事先与殡仪馆业务室联系,定好租用时间,租赁礼堂、告别室等,并安排花圈、鲜花等事宜。
寄存骨灰:按寄存骨灰的规定办理寄存手续,寄存时间一般三年,超过时间可续存。在办理骨灰寄存手续时,由骨灰堂填发给骨灰寄存证,丧家或单位应妥为保管。
在办理丧葬事宜时,请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殡葬管理规定,尊重逝者,文明办丧。